轻应用审核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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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请应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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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请应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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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轻应用审核==
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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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完整,包括标准的应用名称、应用地址和管理地址;正确的应用描述、应用类型、准确的开发者信息、明确的行业和功能分类、确认白名单限制因素等。确保应用描述应与应用功能保持一致,确认提交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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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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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料完整,包括标准的应用名称、应用地址和管理地址;正确的应用描述、应用类型、准确的开发者信息、明确的行业和功能分类、确认白名单限制因素等。确保应用描述应与应用功能保持一致,确认提交申报方案。
 
 
信息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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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送===
企业用户授权确认后安装和使用该应用,不得直接将使用信息自动分享到用户微博中,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注:默认勾选的方式让用户选择不纳入明显提示范围内),让用户可以选择“分享”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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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户授权确认后安装和使用该应用,不得直接将使用信息自动分享到用户微博中,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注:默认勾选的方式让用户选择不纳入明显提示范围内),让用户可以选择“分享”或者“取消”。
 
某些复杂的应用中,用户使用该应用进行的每一步操作,都不得将使用内容自动分享到用户微博中,均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让用户可以选择“分享”或者“取消”。
 
某些复杂的应用中,用户使用该应用进行的每一步操作,都不得将使用内容自动分享到用户微博中,均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让用户可以选择“分享”或者“取消”。
 
不得利用用户账号在他/她/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他/她/企业的的身份做任何操作,包含给粉丝发私信、发微博、发@信息、应用邀请等内容。
 
不得利用用户账号在他/她/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他/她/企业的的身份做任何操作,包含给粉丝发私信、发微博、发@信息、应用邀请等内容。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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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用户使用某一应用时,应用本身不得设置自动关注该应用官方微博页面或者开发者微博页面,均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让用户可以选择“关注”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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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使用某一应用时,应用本身不得设置自动关注该应用官方微博页面或者开发者微博页面,均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让用户可以选择“关注”或者“取消”。
注:如以勾选方式让用户选择是否关注官方微博页面或者开发者微博页面,默认选择为“已关注”或者提示字体较小的应用均不予以文案来源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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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以勾选方式让用户选择是否关注官方微博页面或者开发者微博页面,默认选择为“已关注”或者提示字体较小的应用均不予以文案来源通过
 
网站应用类的第三方应用不建议将微博的内容数据保留在第三方网站上;如必须保留,应与微博保持同步删除
 
网站应用类的第三方应用不建议将微博的内容数据保留在第三方网站上;如必须保留,应与微博保持同步删除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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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A. 针对可以绑定多个用户账号的应用,开发者需监督用户行为,用户不得在该应用中,利用多个账号进行恶意违法行为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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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针对可以绑定多个用户账号的应用,开发者需监督用户行为,用户不得在该应用中,利用多个账号进行恶意违法行为的操作。
B. 多个账号同时登陆同一微博时,不允许发布相同信息
+
**B、 多个账号同时登陆同一微博时,不允许发布相同信息
  
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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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规定===
A. 应用名称及页面中请勿使用新浪及SINA字样
+
**A、应用名称及页面中请勿使用新浪及SINA字样
B. 应用界面中请勿使用标准的新浪微博logo以及变异版本,以免给用户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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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用界面中请勿使用标准的新浪微博logo以及变异版本,以免给用户造成混淆
C. 应用图标请勿使用标准的新浪微博logo、XWeibo的logo以及变异版本。
+
**c、应用图标请勿使用标准的新浪微博logo、XWeibo的logo以及变异版本。
D. 首页明确该应用的站点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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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首页明确该应用的站点归属
E.  关于语音类应用,开发者均需具备国家相关语音类产品管理资质,否则不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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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关于语音类应用,开发者均需具备国家相关语音类产品管理资质,否则不予以通过
F.  应用响应时间请勿超过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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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用响应时间请勿超过6秒
G.  应用主要功能勿通过站外链接实现
+
**G、应用主要功能勿通过站外链接实现
H.  应用无法正常访问或使用的
+
**H、应用无法正常访问或使用的
I.  应用本身高度超出框架高度且未添加高度自适应代码的
+
**I、应用本身高度超出框架高度且未添加高度自适应代码的
  
禁止开发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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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开发的应用===
  
A. 泄露用户隐私的应用
+
**A. 泄露用户隐私的应用
B. 带有攻击性的言语、行为的应用
+
**B. 带有攻击性的言语、行为的应用
C. 对微博开放平台造成威胁的应用
+
**C. 对微博开放平台造成威胁的应用
D. 有恶意制造僵尸粉丝等不利于微博整体发展行为的应用
+
**D. 有恶意制造僵尸粉丝等不利于微博整体发展行为的应用
E. 机器人类、多微博平台同步类应用
+
**E. 机器人类、多微博平台同步类应用
F. 行业限制应用
+
**F. 行业限制应用
G.  股票等金融导航性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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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股票等金融导航性的应用
  
关于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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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授权===
A. 用户使用微博账号登陆到应用页面,应弹出“用户授权应用确认窗口”,内容为:“授予第三方应用对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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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用户使用微博账号登陆到应用页面,应弹出“用户授权应用确认窗口”,内容为:“授予第三方应用对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
B. 对于Web应用也应有Oauth授权页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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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对于Web应用也应有Oauth授权页面进入
C. 用户在授权登录后,不得再让用户有第二次登录或重新注册操作(如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用户邮箱等其它私密信息,均要在应用页面有明确的注明,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更多的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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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用户在授权登录后,不得再让用户有第二次登录或重新注册操作(如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用户邮箱等其它私密信息,均要在应用页面有明确的注明,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更多的资料信息)
  
进入微博企业应用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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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微博企业应用广场===
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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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提:====
A. 应用开发审核通过
+
**A. 应用开发审核通过
B. 符合所有应用来源文案审核条件并已经通过文案审核
+
**B. 符合所有应用来源文案审核条件并已经通过文案审核
  
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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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资料:====
A. 应用资料中所有信息填写完全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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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用资料中所有信息填写完全且正确;
B. 应用分类选择正确,标签与应用功能相符
+
**B. 应用分类选择正确,标签与应用功能相符
C. 提交全面的应用截图,包括每一步操作的截图。(如开发团队提交应用后,会进入二次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新的截图)
+
**C. 提交全面的应用截图,包括每一步操作的截图。(如开发团队提交应用后,会进入二次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新的截图)
  
应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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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内部:====
A. 应用UI设计美观,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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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用UI设计美观,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
B.应用的易用性高:主功能明显易选择,步骤简单不重复,门槛低易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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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用的易用性高:主功能明显易选择,步骤简单不重复,门槛低易上手。
B. 应用首页有相关的应用功能介绍和说明,告知用户该应用的功能特点。(形式可根据应用本身自定,明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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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应用首页有相关的应用功能介绍和说明,告知用户该应用的功能特点。(形式可根据应用本身自定,明确即可。)
C. 应用功能本身与微博有较为紧密的关联之处。(如:使用微博账号登录、分享内容到微博、使用微博用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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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应用功能本身与微博有较为紧密的关联之处。(如:使用微博账号登录、分享内容到微博、使用微博用户关系)
D. 用户使用应用的过程中,每一步操作有明确的提示和用户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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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用户使用应用的过程中,每一步操作有明确的提示和用户指引
E. 不得抓取微博内容且进行本地备份,有与微博同步删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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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不得抓取微博内容且进行本地备份,有与微博同步删除功能
  
== 关于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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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二次排查==
针对可以绑定多个微博帐号的应用,开发者需监督用户行为,用户不得在该应用中,利用多个账号进行恶意违法行为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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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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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维护企业微博应用广场的应用质量,我们会随时对已审核通过的应用(包括文案审核、进入企业微博应用广场)进行二次排查;如没有按照以上规范制作的应用,开放平台将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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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布到企业微博应用广场的应用,将会从应用广场中下线,同时联系开发者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违规内容完毕,并=== 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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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的应用,在下线修改完毕后,需经一周的观察测试后方可重新通过相应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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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用,将会停止对应的接口使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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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应用,将会立即直接停止对应的接口使用权限,同时我方保留诉诸相关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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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可以绑定多个用户账号的应用,如发现有用户在该应用中,利用自己的多个账号做恶意违法行为的操作,将立即停止该应用的接口权限,同时联系开发者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违规内容完毕,并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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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二次排查的过程中,应用的功能和每一步的操作都应与之前提交的应用截图相符合;如有修改,应提前通知微博开放平台,并重新提交审核。
  
== 关于应用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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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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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权限第三方应用:经调查取证核实后,确定该应用确实属于作恶应用,将立刻广场、文案驳回,并通知警告开发者进行48小时内进行修改;作恶行为极其严重的应用,将立即停止接口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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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权限应用:经调查取证核实后,确定该应用确实属于作恶应用,将立刻降低权限为普通,并广场、文案驳回,并通知警告开发者进行48小时内进行修改;作恶行为极其严重的应用,将立即停止接口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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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处理结果均会在开放平台官方账号、论坛、官方微群上进行公示。
  
1.  应用名称及页面中请勿使用新浪、SINA、微博,Weibo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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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微博应用广场排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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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用图标、界面中请勿使用标准的微博logo以及变异版本,以免给用户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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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用首页明确该应用的站点归属性并具有相关的应用功能介绍和说明,告知用户该应用的功能特点。(形式可根据应用本身自定,明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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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用页面以Iframe的形式嵌入到微博页面中,PC版应用iframe的宽度必须为940px,高度可自适应;请确保应用的每个页面都可以在站内框体显示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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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用页面UI要求设计美观,布局合理,图片清晰,易用性高,勿通过添加简单背景达到专业版应用页面尺寸要求,且无其他第三方应用功能、logo,无与应用无关内容链接,无大片留白等影响用户体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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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应用功能本身与微博有较为紧密的关联之处。(如:分享内容到微博、关注按钮、引入微博用户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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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用户使用应用的过程中,每一步操作有明确的提示和用户指引(如:分享内容到微博、关注按钮、引入微博用户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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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不得抓取微博内容且进行本地备份,有与微博同步删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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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应用Iframe中,不出现滚动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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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无涉及版权问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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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应用详情页应明确该应用的开发商归属,并提供真实可用的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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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应用中不应出现“影响力、Social ROI、Social Rank”等宏观的社交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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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应用中不应出现和专业版微博后台“数据中心”中各项数据冲突的任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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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应用中不应出现与微博中其它各种名称、指标、数据进行对比或相背离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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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所有前台展示类应用,内部如果做关联推荐时,点击的页面必须链接到应用详情页面,不允许直接链接到另一款应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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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所有后台管理类的应用,不得直接链接到另一款应用内部,或后台应用有外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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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同一开发者身份(包含同一开发者伪造不同身份)不允许重复提交相同功能应用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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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应用功能禁止抄袭、恶意竞争,与已上线应用功能在页面设计(布局、元素等)完全一致、主流程基本一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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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应用的用户界面不允许出现或链接其他第三方广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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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应用名称、页面及宣传等相关内容,不允许出现微博官方、独家、唯一等装饰性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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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开发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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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行为的应用将不接入专业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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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泄露用户隐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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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带有攻击性的言语、行为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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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微博开放平台造成威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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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有恶意制造僵尸粉丝等不利于微博整体发展行为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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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客户端、机器人类、多微博平台同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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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涉及封建迷信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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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涉及股市指向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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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长微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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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息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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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得再让用户有第二次登录或重新注册操作(如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用户邮箱等其它私密信息,均要在应用页面有明确的注明,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更多的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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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享功能需设置默认分享内容,用户可对分享内容进行编辑,且分享至微博内容与编辑后内容一致,分享后有成功提示。如分享内容中含有图片,分享图片不得与分享内容无关或为应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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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应用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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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描述应与应用功能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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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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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申请资料完整,包括标准的应用图标和正确的应用描述、准确的开发者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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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费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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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应用定价策略不存在欺骗用户行为,且必须采用微博统一收费体系,不允许引致微博以外的收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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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名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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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者不得注册知名企业、网站、品牌等公司域名;如有违规,开放平台有权收回该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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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审核设计规范,请部分参考 [http://open.weibo.com/wiki/%E5%BA%94%E7%94%A8%E8%AE%BE%E8%AE%A1%E8%A7%84%E8%8C%83 应用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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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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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0日 (四) 17:26的版本

目录

企业轻应用审核

申请资料

    • 申请资料完整,包括标准的应用名称、应用地址和管理地址;正确的应用描述、应用类型、准确的开发者信息、明确的行业和功能分类、确认白名单限制因素等。确保应用描述应与应用功能保持一致,确认提交申报方案。

信息发送

    • 企业用户授权确认后安装和使用该应用,不得直接将使用信息自动分享到用户微博中,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注:默认勾选的方式让用户选择不纳入明显提示范围内),让用户可以选择“分享”或者“取消”。

某些复杂的应用中,用户使用该应用进行的每一步操作,都不得将使用内容自动分享到用户微博中,均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让用户可以选择“分享”或者“取消”。 不得利用用户账号在他/她/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他/她/企业的的身份做任何操作,包含给粉丝发私信、发微博、发@信息、应用邀请等内容。

关注

    • 用户使用某一应用时,应用本身不得设置自动关注该应用官方微博页面或者开发者微博页面,均需以浮层或者其它明显的提示方式,让用户可以选择“关注”或者“取消”。
    • 注:如以勾选方式让用户选择是否关注官方微博页面或者开发者微博页面,默认选择为“已关注”或者提示字体较小的应用均不予以文案来源通过

网站应用类的第三方应用不建议将微博的内容数据保留在第三方网站上;如必须保留,应与微博保持同步删除

账号

    • A、 针对可以绑定多个用户账号的应用,开发者需监督用户行为,用户不得在该应用中,利用多个账号进行恶意违法行为的操作。
    • B、 多个账号同时登陆同一微博时,不允许发布相同信息

内容规定

    • A、应用名称及页面中请勿使用新浪及SINA字样
    • B、应用界面中请勿使用标准的新浪微博logo以及变异版本,以免给用户造成混淆
    • c、应用图标请勿使用标准的新浪微博logo、XWeibo的logo以及变异版本。
    • D、首页明确该应用的站点归属
    • E、关于语音类应用,开发者均需具备国家相关语音类产品管理资质,否则不予以通过
    • F、应用响应时间请勿超过6秒
    • G、应用主要功能勿通过站外链接实现
    • H、应用无法正常访问或使用的
    • I、应用本身高度超出框架高度且未添加高度自适应代码的

禁止开发的应用

    • A. 泄露用户隐私的应用
    • B. 带有攻击性的言语、行为的应用
    • C. 对微博开放平台造成威胁的应用
    • D. 有恶意制造僵尸粉丝等不利于微博整体发展行为的应用
    • E. 机器人类、多微博平台同步类应用
    • F. 行业限制应用
    • G. 股票等金融导航性的应用

关于授权

    • A. 用户使用微博账号登陆到应用页面,应弹出“用户授权应用确认窗口”,内容为:“授予第三方应用对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
    • B. 对于Web应用也应有Oauth授权页面进入
    • C. 用户在授权登录后,不得再让用户有第二次登录或重新注册操作(如因某些特殊原因,需要保留用户邮箱等其它私密信息,均要在应用页面有明确的注明,用户有权选择是否提供更多的资料信息)

进入微博企业应用广场

前提:

    • A. 应用开发审核通过
    • B. 符合所有应用来源文案审核条件并已经通过文案审核

申请资料:

    • A. 应用资料中所有信息填写完全且正确;
    • B. 应用分类选择正确,标签与应用功能相符
    • C. 提交全面的应用截图,包括每一步操作的截图。(如开发团队提交应用后,会进入二次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新的截图)

应用内部:

    • A. 应用UI设计美观,符合大众的审美标准
    • B.应用的易用性高:主功能明显易选择,步骤简单不重复,门槛低易上手。
    • C. 应用首页有相关的应用功能介绍和说明,告知用户该应用的功能特点。(形式可根据应用本身自定,明确即可。)
    • D. 应用功能本身与微博有较为紧密的关联之处。(如:使用微博账号登录、分享内容到微博、使用微博用户关系)
    • E. 用户使用应用的过程中,每一步操作有明确的提示和用户指引
    • F. 不得抓取微博内容且进行本地备份,有与微博同步删除功能

关于二次排查

例行检查

    • 为了更好的维护企业微博应用广场的应用质量,我们会随时对已审核通过的应用(包括文案审核、进入企业微博应用广场)进行二次排查;如没有按照以上规范制作的应用,开放平台将采取以下措施:

已发布到企业微博应用广场的应用,将会从应用广场中下线,同时联系开发者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违规内容完毕,并=== 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 违规的应用,在下线修改完毕后,需经一周的观察测试后方可重新通过相应的审核;

对于未能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修改的应用,将会停止对应的接口使用权限;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应用,将会立即直接停止对应的接口使用权限,同时我方保留诉诸相关法律的权利。 针对可以绑定多个用户账号的应用,如发现有用户在该应用中,利用自己的多个账号做恶意违法行为的操作,将立即停止该应用的接口权限,同时联系开发者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违规内容完毕,并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 注:在二次排查的过程中,应用的功能和每一步的操作都应与之前提交的应用截图相符合;如有修改,应提前通知微博开放平台,并重新提交审核。

用户举报

    • 普通权限第三方应用:经调查取证核实后,确定该应用确实属于作恶应用,将立刻广场、文案驳回,并通知警告开发者进行48小时内进行修改;作恶行为极其严重的应用,将立即停止接口的使用。
    • 合作伙伴权限应用:经调查取证核实后,确定该应用确实属于作恶应用,将立刻降低权限为普通,并广场、文案驳回,并通知警告开发者进行48小时内进行修改;作恶行为极其严重的应用,将立即停止接口的使用。

注:以上处理结果均会在开放平台官方账号、论坛、官方微群上进行公示。

企业微博应用广场排名规则